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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关于5起扶贫民生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作者: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日期:2020-09-03  点击率:631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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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扶贫民生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营造不敢、知止氛围,现将5起扶贫民生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胡家湾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谢文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胡家湾乡村镇建设管理站原站长谢文华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未对补助对象及标准进行认真审定,未对已实施的危房改造户进行过程监管、监督和验收,未严格审核把关,违规审批办理国家危房改造补助,导致5户农户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11.15万元,造成国家资金流失。20204月,谢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15万元被收缴。

2.合朋溪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尚洪华履职不力问题。20176月,合朋溪镇政府将精品水果(猕猴桃)项目交由院子村的尚德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尚德合作社)实施,约定由尚德合作社完成6640根项目立柱建设,工程造价9.96万元(15/根)。201710月,合朋溪镇组织对立柱验收时发现水泥柱数量不足合同约定数量,决定先足额拨付9.96万元给尚德合作社,同时要求尚德合作社尽快补足立柱数量。资金拨付后,尚洪华未对该项目继续跟踪监督,导致尚德合作社未按要求补足水泥柱。20202月,通过现场勘验,该项目现有水泥柱4965根,尚差1675根。20204月,尚洪华受到警告处分,尚德合作社未补足的水泥柱折价2.5125万元被收缴

3.枫芸乡人劳所协管员王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7月,枫芸乡人劳所协管员王馨在上报死亡人口信息时,将20176死亡文某某信息遗漏。20183月,王馨请产假后,该工作暂由他人负责,上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导致文某某亲属超领20177月至20193月养老金1770元。20204月,王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文某某亲属超领1770元被收缴。

4.亭子坝镇冉司都村党支部书记车传刚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34月,冉司都村柏杨元组在召开危房改造项目会议时,群众提议私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冉司都村党支部书记车传刚表示同意。后村民私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700元。20203月,车传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民私分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700元被收缴。

5.文家店镇青龙村党支部书记王礼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2年文家店镇青龙村在实施核桃产业扶贫项目时,村集体土地实际种植核桃面积为43亩,时任青龙村会计王礼春与党支部书记李某某(另案处理)、村主任张某某(另案处理)三人共同商议,向镇扶贫站上报种植面积78.2亩,其中虚报35.2亩。201310月,青龙村获得55.085核桃种植补助金4737.31(其中实际种植43亩核桃补助金3698元、虚报所得1039.31元),后该款被三人平分,王礼春个人分得1580元。20202月,王礼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实际种植核桃补助金被清退给村集体,虚报所得被收缴。

年是脱贫攻坚战决胜之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坚决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坚强保证。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自觉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对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从严查处并通报曝光,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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