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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纪委县监委关于7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思南县纪委县监委  作者: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日期:2022-04-29  点击率:828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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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塘街道党工委原委员、办事处原副主任、人武部原部长王国彪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9月1日11时许,王国彪在邵家桥镇东风村亲戚家吃饭时饮酒,下午16时许驾车返回思南县城,当车行驶至邵家桥镇思南中学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轻型栏板货车相撞后驾车逃逸;在逃逸过程中行驶至双塘街道尊龙世纪城门口路段时,又追尾同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造成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受伤后再次驾车逃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分别接到报警后,根据监控视频将藏于县人武部内的肇事车辆查获,并得知肇事车辆驾驶人为王国彪,经多名民警电话联系并多方寻找,王国彪直至当晚22时30分才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此时距王国彪饮酒时间已过11小时,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6mg/100mL。2021年9月6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其罚款22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王国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敬畏党纪国法,酒后驾车两次肇事逃逸,性质恶劣,影响较坏。2022年4月,王国彪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2.孙家坝镇人民政府三级主任科员冯智海酒后驾驶机动车、隐瞒身份问题

2018年12月20日,冯智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4.93mg/100mL,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过程中,冯智海隐瞒其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身份。2018年12月28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冯智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孙超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7年11月22日,孙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县城盐市街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三轮车与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相撞,后孙超驾驶车辆继续向前行驶,又与对向行驶的二轮车和停放在路边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而肇事,经血样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7.7mg/100mL。2017年12月8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其罚款12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孙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河坝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员刘文进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10月29日,刘文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经血样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32.24mg/100mL。2021年11月10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23日,县检察院以刘文进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决定对其不起诉。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4月,刘文进受到撤职处分,由技术工五级降为普通工。

5.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张家寨烟叶工作站客户经理杨昌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8年10月24日,杨昌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同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杨昌吉受到记过处分。

6.张家寨镇塘坝村党支部党员王海江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8月8日,王海江饮酒后驾驶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营运车辆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2mg/100mL。2021年8月10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给予其罚款759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县公安局给予其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王海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孙家坝镇罗家坝村党支部党员罗进忠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9月20日,罗进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同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其罚款127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罗进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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