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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通报两起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日期:2018-10-12  点击率:304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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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规矩和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思南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两起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合朋溪镇合朋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权违纪案。一是2014年至2017年合朋社区以《合朋社区居民自治公约》违规向社区居民收取诚信计生违约金、迁移户口手续费、土地复耕费、土地协调费、大型矛盾纠纷调解费共计23400元;二是合朋溪镇财政分局于2015216日转账支付合朋社区办公经费15655元,在报账过程中李权重复报账5939.72元;三是合朋溪镇财政分局于20151014日拨给合朋社区路灯维修费、垃圾处理费25000元,此款转账至李权个人账户。其中,李权除分别支付垃圾装运费5000元和社区办公经费7000元,剩余13000元长期存于李权个人账户,用于家庭日常支出。201896日,中共合朋溪镇委员会给予李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23400元违纪资金予以清退,对18939.27元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亭子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仲勋违纪案。吴仲勋在任思唐街道扶贫办主任期间,思唐街道江星村2015年实施蔬菜园区项目,吴仲勋发现项目报账资料实际支出与投入不相符,为了报账与总投入资金相吻合,便安排江星村支书吴××提供虚假物资发放清册上报,套取项目资金共计4.1162万元。其中张×(另案处理)将1.3562万元中的0.601万元用于支付其他种子购买费用,侵占了剩余的0.7552万元;吴仲勋将其余的2.76万元用于购买草莓0.58万元(公务接待)、铁皮石斛薄膜0.4万元,垫付铁皮石斛大棚款0.97万元(此款铁皮石斛款下拨后已上缴思唐街道财政分局),余款0.81万元被吴仲勋据为己有。2018823日,中共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吴仲勋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各级各部门把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时刻挂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干出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扶贫领域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扶贫领域发生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要严肃问责,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警醒一片,持续巩固发展基层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扶贫政策的获得感和整治“蝇贪”行动的满意度,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思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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